裴休(791年—864年),字公美,漢族。河內(nèi)濟源(今河南濟源)人,祖籍河東聞喜(今山西運城聞喜)。唐朝中晚期名相、書法家,浙東觀察使裴肅次子。裴休出身河東裴氏東眷房。唐穆宗時登進士第。歷官兵部侍郎、同平章事、中書侍郎、宣武節(jié)度使、荊南節(jié)度使等職,曾主持改革漕運及茶稅等積弊,頗有政績。晚年官至吏部尚書、太子少師,封河東縣子。咸通五年(864年)去世,年七十四,追贈太尉。裴休博學多能,工于詩畫,擅長書法。其撰寫的《圭峰禪師碑》,貌似柳體,然而風格較柳體更為遒媚勁健。其書法的傳世拓本還有《定慧禪師碑》。米芾曾評價:“裴休率意寫碑,乃有真趣,不陷丑怪。”
政治
漕運改革
自唐文宗大和(827年—835年)年間以來,每年運江淮米不過四十萬斛,沿途吏卒侵盜,以及沉沒,運達渭倉(今陜西潼關(guān)北)的還不到二十萬斛。至唐宣宗大中(847年—860年)年間,漕吏徇私現(xiàn)象嚴重,唐代中期時劉晏改革所立的漕運法已經(jīng)被毀殆盡。大中五年(851年),裴休被任命為鹽鐵轉(zhuǎn)運使。
裴休在總結(jié)劉晏之成功經(jīng)驗與王播(唐憲宗時諸道鹽鐵轉(zhuǎn)運使)之失敗經(jīng)驗的基礎(chǔ)上,不以漕運額作為激勵指標,他更加注重對漕運官吏的工作積極性的調(diào)動。他采取三個措施治理漕吏:
一、對漕運僚佐與州縣官吏的責任進行明確劃分,通過不同的漕運執(zhí)法責任實現(xiàn)對不同類型漕吏的激勵。
二、將每年的漕運傭金全部劃歸吏民,這也解決了吏民最為關(guān)注的“利”的問題。
三、將此次的改革方案具體化,立漕法十條,以法制的方式將能動激勵措施固定為漕運法的激勵內(nèi)容。
裴休的措施準確抓住了漕吏徇私的激勵失靈動因,獲得較好的制度效果。其在任三年,每年順利轉(zhuǎn)漕租粟至渭倉一百二十萬斛,“無合升沉棄”。
整頓茶稅
裴休任鹽鐵使時,各藩鎮(zhèn)設置邸閣(官府所設儲存糧食等物資的倉庫)儲存茶葉待價出售,以此獲利。而對商人的其他貨物,則額外強征賦稅,嚴重損害客商、行人的利益。裴休根據(jù)時勢,建議:“允許各鎮(zhèn)儲茶,但不可擅自對商人收稅。”又建議將開發(fā)“山澤寶冶”的權(quán)力也收歸鹽鐵使所有。
書法
裴休擅長書法,以歐陽詢、柳公權(quán)為宗。《舊唐書》記載:“裴休長于書翰,自成筆法。家世奉佛,休尤深于釋典。”董其昌在《容臺別集》也稱:“唐世學書甚盛,皆不為釋典所用。梁肅、房融其書不稱。惟裴休深于內(nèi)典,兼臨池之能。”
史載裴休的真書、楷書遒媚,行書“尤有體法”,率意天成,卻又法度嚴謹。據(jù)《書林紀事》描述,他“鎮(zhèn)太原時,太山建化成寺,寺僧粉額陳筆硯以俟休。休神色自若,以衣袖墨書之,極遒建”。關(guān)于裴休的作品,《宣和書譜》收錄有其行書《判疏言狀》,今已佚。其所書碑碣,今僅存《圭峰定慧禪師碑》。葉昌熾《語石》載:“《圭峰和尚碑》尚存,其書遒緊而無蘊藉,學之易滋流弊。細參之,其運筆之操縱,結(jié)體之疏密,與誠懸(即柳公權(quán))昕(訴)合無間。大達法師(《玄秘塔碑》)裴撰文,而柳書之。此碑則柳題額而裴書之。兩碑微言奧義,非精于梵乘者不能作。其文固宜出于一手,竊訝裴之書又何以神似柳,既而豁然悟曰:此碑亦裴撰而柳書,特書丹時并題裴疑耳?!?/p>
好學不倦
裴休出身河東裴氏東眷房,為浙東觀察使裴肅的次子。他為人正直,有堅定的操守。他童年時,與兄弟一同在濟源的別館學習。裴休常年不出館門,早上講解經(jīng)籍,晚上學習詩賦。
諫官生涯
唐穆宗長慶(821年—824年)年間,裴休由鄉(xiāng)貢入京登進士第。唐文宗大和二年(828年),又中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第三等。其后曾擔任數(shù)個藩鎮(zhèn)的僚屬,入朝歷任監(jiān)察御史、右補闕、史館修撰。
唐文宗與宰相宋申錫密議誅除宦官,此事卻被神策中尉王守澄及其黨鄭注得知。大和五年(831年)二月,鄭注令神策都虞候豆盧著誣告宋申錫謀立文宗之弟、漳王李湊。文宗信以為真,大為惱怒,召集宰相等人商議,時任補闕的裴休與右散騎常侍崔玄亮等人都乞求文宗重新和宰相商議,并由相關(guān)部門來調(diào)查。最終使宋申錫免死,僅被貶為開州(今四川開縣)司馬。
唐武宗會昌(841年—846年)年間,裴休從尚書郎任上被外放,治理數(shù)地。
累功拜相
唐宣宗大中(847年—860年)初年,裴休累官戶部侍郎。大中五年(851年)二月,裴休充任諸道鹽鐵轉(zhuǎn)運使。他改革漕運及茶稅等積弊,頗有政績。又轉(zhuǎn)為兵部侍郎兼御史大夫,仍領(lǐng)鹽鐵使之職。九月,奉命守(代理)禮部尚書,進階金紫(金魚袋及紫衣)。至少在此前,裴休已獲封河東縣開國子。
大中六年(852年)八月,裴休升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仍領(lǐng)鹽鐵使。關(guān)于“時政記”的修撰,他建議將所有奏事對問宰相,以達到記事精詳,并無遺漏,進而使史官得以“直書”的目的。此事得宣宗允準。其后累調(diào)為中書侍郎。裴休為相共五年。
罷守諸藩
大中十年(856年),唐宣宗命裴休暢所欲言,對政事提出建議。裴休請求宣宗盡早立太子,宣宗說:“如果立皇太子,那朕就將成為閑人了?!迸嵝菀虼瞬桓以偬岽耸?。二月,裴休稱病請辭,宣宗不許。六月,裴休罷相,帶同平章事銜出任檢校戶部尚書、汴州刺史、御史大夫、宣武軍節(jié)度使。是年冬,進階金紫光祿大夫、上柱國,以守太子少保之職分司東都(洛陽)。
大中十一年(857年)冬,裴休被起任為檢校戶部尚書、潞州大都督府長史、御史大夫,充任昭義節(jié)度、潞磁邢洺觀察使(昭義節(jié)度使)。
大中十三年(858年)十月,再加檢校吏部尚書,轉(zhuǎn)任太原尹、北都留守、河東節(jié)度觀察等使(河東節(jié)度使)。
大中十四年(859年)八月,以原職調(diào)任鳳翔尹、鳳翔隴右節(jié)度使(鳳翔節(jié)度使)。后任檢校尚書右仆射兼江陵尹、御史大夫,充任荊南節(jié)度觀察處置等使(荊南節(jié)度使)。
唐懿宗咸通(860年—874年)初年,裴休入朝擔任戶部尚書,累官至吏部尚書、太子少師。
古稀謝世
咸通五年(864年),裴休逝世,享年七十四歲,追贈太尉。